产蛋母鸡用药需谨慎
时间:2016-11-22   来源:金海家禽   作者:华南生物

       药物是用于预防、治疗和诊断疾病的物质,而对机体产生毒害作用,甚至引起死亡的物质称作毒物。在现代化养鸡业中,所谓药物和毒物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,如食盐作为饲料不可缺少的成分,添加0.3%~0.4%可以保证鸡只健康生长发育,如果日食量中超过1%则可引起产蛋鸡产蛋量下降,超过3%则很快引起中毒、死亡。

  对产蛋母鸡来说,因其生理状况异于其他生理阶段的鸡,有些药物可以引起机体组织器官受损害,产蛋量下降等毒性反应,而这些损害是不可恢复的,严重的可造成死亡,这些药品在生产中不能够给产蛋母鸡用,称作“禁用”药品。如:苯甲氧喹啉、乙胺嘧啶、衣索巴(乙氧酰胺苯甲酯)等。

  有的药品在使用时间过长或剂量过大,会产生毒副作用,如精神萎靡、步态不稳、采食量下降、蛋重减轻、产蛋量下降等。这些药物对产蛋母鸡来说属于“限制”使用的药物,例如:盐霉素、拉洲利菌素、尼卡巴嗪和磺胺二甲氧嘧啶(SM)、磺胺喹恶啉(SQ)、磺胺二甲氧嘧啶(SDM)、磺胺眯(SG)、长效磺胺(磺胺邻二甲氧嘧啶SDM)等。

  除以上谈的“禁用”和“限用”药物外,还有一部分属于“慎用”药物。这部分药物在正常剂量连续使用3~5d或预防用药5~7d,对产蛋母鸡不会产生不良反应。但是如果超过正常剂量或连续使用时间过长,则可能产生毒副作用,因此临床上应用这部分药物时应严格掌握配制禁忌,避免增强毒副作用或降低药效。这一部分药物对产蛋鸡可以使用,但一定要慎重,例如以下药物应用于产蛋鸡,应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,慎重使用。

  呋喃唑酮(痢特灵)。混料预防浓度为5×10-5~1×10-4,连用1周,停药2~3d,如此重复使用;治疗浓度为3×10-4~4×10-4,连用1周,停药1周,再改为10-4使用,治疗量不能连续反复使用。

  喹乙醇。治疗混饲浓度为1×10-4~2×10-4,预防混饲浓度为5×10-5~6×10-5,每次用于治疗投药5mg/kg体重,一月投药两次。如果每次口服过50mg/kg体重,鸡会中毒死亡。因此临床使用时必须严格掌握好剂量,拌料必须均匀。链霉素、庆大霉素:这两种药对肾脏可造成一定危害,预防细菌性感染,选用了链霉素或庆大霉素时,应首次投给正常剂量,以后则延长给药时间间隔或减少使用剂量(为正常剂量的50%~70%)。

  蛋鸡养殖是个系统工程,正确用药是确保蛋鸡健康、高效生产的关键。实际生产中,应该坚决杜绝使用“禁用”药物,尽量不用或少用“限用”药物,正确使用“慎用”药物。但将对产蛋鸡应该“慎用”的药当成“禁用”的药也是很大的失误,在防治病时会贻误战机,延长病程,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,所以正确地、辩正地使用药物是非常重要的。

文字来源:金海家禽